佛山市禅城区粤景鸿塑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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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2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佛山市禅城区粤景鸿塑料厂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朗溪大道3幢之三佛山市禅城区粤景鸿塑料厂CB2016-4-180项目选址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上朗朗溪大道3幢之三进行建设。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8.65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年产风扇配件20万件。主要生产设备或设施:注塑机13台、混料机2台、破碎机2台、干燥机2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1台。工艺流程:原材料→烘干(部分)→混料→注塑→成品。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及员工食宿。 项目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最终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检测,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做好消声、隔音、防震等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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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2:52: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