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14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区2014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4年末,全区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3.04万户、3.05万户、3.06万户、3.06万户、3.05万户。
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5.1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69.5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6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75.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4.3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15万人,男38.18万人,女37.32万人);失业保险39.39万人(男21.33万人,女18.06万人),工伤保险39.29万人(男21.22万人,女18.07万人),生育保险39.28万人(男21.22万人,女18.06万人)。
全区各险种缴费人数中,基本养老保险42.7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9.9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7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63.9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42.8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15万人);失业保险39.39万人,工伤保险39.29万人,生育保险39.28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196元。2014社保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404 元,2014年7-12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139 元,2015年1月起缴费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2014年7月-2015年3月为12 %,2015年4月起缴费比例为13 %,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357元,单位缴费比例2014年7月-2015年3月为5.6 %,2015年4月起缴费比例为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600元/年,最低档次300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318元、各级财政补助532元;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一类单位0.45%,二类A单位0.75%,二类B单位1.125%,三类单位1.5%,个人不需缴费;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58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元,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58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147元,单位缴费比例0.9%,个人不需缴费。
各险种2014自然年度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分别为:养老保险2484.10元(贰仟肆佰捌拾肆元壹角整),医疗保险3276.51元(叁仟贰佰柒拾陆元伍角壹分整),工伤保险2777.75元(贰仟柒佰柒拾柒元柒角伍分整),失业保险2609.73元(贰仟陆佰零玖元柒角叁分整),生育保险3330.73元(叁仟叁佰叁拾元柒角叁分整)。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1849万元(伍拾亿壹仟捌佰肆拾玖万元整),支出575870万元(伍拾柒亿伍仟捌佰柒拾万元整),当期结余-74021万元(负柒亿肆仟零贰拾壹万元整),滚存结余71889万元(柒亿壹仟捌佰捌拾玖万元整)。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95859万元(贰拾玖亿伍仟捌佰伍拾玖万元整),其中,征缴收入267839万元(贰拾陆亿柒仟捌佰叁拾玖万元整)、利息收入2990万元(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关系转移收入1843万元(壹仟捌佰肆拾叁万元整);基金总支出326087万元(叁拾贰亿陆仟零捌拾柒万元整),其中,待遇支出310163万元(叁拾壹亿零壹佰陆拾叁万元整)、关系转移支出3423万元(叁仟肆佰贰拾叁万元整);当期结余-30228万元(负叁亿零贰佰贰拾捌万元整),滚存结余107761万元(壹拾亿柒仟柒佰陆拾壹万元整)。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94万元(壹亿零柒佰玖拾肆万元整),其中,征缴收入3022万元(叁仟零贰拾贰万元整)、财政补助收入7453万元(柒仟肆佰伍拾叁万元整)、利息收入319万元(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基金支出9060万元(玖仟零陆拾万元整),其中,待遇支出9060万元(玖仟零陆拾万元整);个人账户余额9447万元(玖仟肆佰肆拾柒万元整),基金累计结余14750万元(壹亿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35903万元(壹拾叁亿伍仟玖佰零叁万元整),其中,征缴收入135122万元(壹拾叁亿伍仟壹佰贰拾贰万元整)、利息收入***4万元(陆佰肆拾肆万元整);基金总支出181250万元(壹拾捌亿壹仟贰佰伍拾万元整),其中,待遇支出180211万元(壹拾捌亿零贰佰壹拾壹万元整);当期结余-45347万元(负肆亿伍仟叁佰肆拾柒万元整),滚存结余-153628万元(负壹拾伍亿叁仟陆佰贰拾捌万元整)。统筹基金收入75110万元(柒亿伍仟壹佰壹拾万元整),支出124894万元(壹拾贰亿肆仟捌佰玖拾肆万元整),当期结余-49784万元(负肆亿玖仟柒佰捌拾肆万元整),滚存结余-163397万元(负壹拾陆亿叁仟叁佰玖拾柒万元整)。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8278万元(壹亿捌仟贰佰柒拾捌万元整),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6583万元(陆仟伍佰捌拾叁万元整)、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1456万元(壹亿壹仟肆佰伍拾陆万元整)、利息收入239万元(贰佰叁拾玖万元整);基金总支出35704万元(叁亿伍仟柒佰零肆万元整),待遇支出35287万元(叁亿伍仟贰佰捌拾柒万元整)、大病医疗保险支出417万元(肆佰壹拾柒万元整);当期结余-17426万元(负壹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元整),滚存结余-5238万元(负伍仟贰佰叁拾捌万元整)。
5.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622万元(壹亿零陆佰贰拾贰万元整),支出4291万元(肆仟贰佰玖拾壹万元整),当期结余6331万元(陆仟叁佰叁拾壹万元整),滚存结余36380万元(叁亿陆仟叁佰捌拾万元整)。
6.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575万元(壹亿肆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支出9095万元(玖仟零玖拾伍万元整),当期结余5480万元(伍仟肆佰捌拾万元整),滚存结余48835万元(肆亿捌仟捌佰叁拾伍万元整)。
7.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818万元(壹亿伍仟捌佰壹拾捌万元整),支出10383万元(壹亿零叁佰捌拾叁万元整),当期结余5435万元(伍仟肆佰叁拾伍万元整),滚存结余23029万元(贰亿叁仟零贰拾玖万元整)。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71889万元(柒亿壹仟捌佰捌拾玖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77698万元(柒亿柒仟陆佰玖拾捌万元整),委托运营35000万元(叁亿伍仟万元整)。
其中: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107761万元(壹拾亿柒仟柒佰陆拾壹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31198万元(叁亿壹仟壹佰玖拾捌万元整)、委托运营35000万元(叁亿伍仟万元整)。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14750万元(壹亿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14750万元(壹亿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53628 万元(负壹拾伍亿叁仟陆佰贰拾捌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18268万元(壹亿捌仟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5238万元(负伍仟贰佰叁拾捌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12482万元(壹亿贰仟肆佰捌拾贰万元整)。
5. 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36380万元(叁亿陆仟叁佰捌拾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562万元(伍佰陆拾贰万元整)。
6. 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48835万元(肆亿捌仟捌佰叁拾伍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249万元(贰佰肆拾玖万元整)。
7. 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23029万元(贰亿叁仟零贰拾玖万元整),其中,银行存款189万元(壹佰捌拾玖万元整)。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10.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6万人,抚养比为4.95;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303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438元;全年平均养老金2438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58.1%(社平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人;2014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20元/人·月增加到135元/人·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7.5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22.7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门诊大病(即门诊特定病种,下同)20.70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535.83元/人次,住院2.82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0131.19元/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门诊大病86.73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333.65元/人次,住院4.31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11748.90元/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大病1.11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808.40元/人次,住院2.40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8853.21元/人次。全区参保人(含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404.72万人次、次均医疗总费用42.63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2038人,其中,1-4级伤残81人,5-10级伤残353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1449人。享受伤残津贴81人,享受生活护理费29人,因工死亡17人,供养亲属139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2.3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512213元,伤残津贴2403.48元/人·月,生活护理费1667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820元/人·月,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15人,费用51万元(伍拾壹万元整)。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4年,全区领取失业保险金达7505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48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99人,人均2896.72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75万人次,代缴医疗保险费1-6月标准为234.08元/人·月,7-12月标准为255.13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5987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4357.78元/人次、生育津贴9028.43元/人次,计划生育费用 元/人次(我区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由公共卫生支付)、计划生育津贴1608.16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4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2.9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6%。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4年末,全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4871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33.1%,比上年增加657人。2014年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4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258笔,比上年增加62笔,增长31.6%。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4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3457 人次,转移金额4422.09万元(肆仟肆佰贰拾贰万零玖佰元整),其中办理转入747人次,转入金额1043.84万元(壹仟零肆拾叁万捌仟肆佰元整),转出2600人次,转出金额3378.25万元(叁仟叁佰柒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其中办理转入0人次,转入金额0万元,转出0人次,转出金额 0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305人次,转移金额5.21万元(伍万贰仟壹佰元整),其中办理转入242人次,转入金额5.21万元(伍万贰仟壹佰元整),转出1063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4年,全区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10人次,转移金额182.30万元(壹佰捌拾贰万叁仟元整);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4年,全区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3455家,清理社会保险欠费4885.67万元(肆仟捌佰捌拾伍万陆仟柒佰万元整),比上年减少1797.41万元(壹仟柒佰玖拾柒万肆仟壹佰元整),降低26.89%。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4年,全区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5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1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22.1万元(贰拾贰万壹仟元整)。查处违法违规5人次。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区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5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486,028,557.49元(壹拾肆亿捌仟陆佰零贰万捌仟伍佰伍拾柒元肆角玖分整)。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544家。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达85家,由各区局与辖区所属医院签订(本区17家),五区通用;康复机构2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4家。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501.40万元(壹仟伍佰零壹万肆仟元整)。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止2014年末,全区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80.93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88.7%。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77项,应用率为82%。
2014年,全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5000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2.07万人,结算金额25907.20万元(贰亿伍仟玖佰零柒万贰仟元整)。电话咨询服务8万人次,建立禅城社保微博平台,发布信息170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2项,占全部社保服务业务项目的76.36%。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4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4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5个,其中区级1个,镇(街)级4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186人。全区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4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社区86个,占全部街道社区的100%。全区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72个,占全部农村的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