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专项活动声势浩大
根据省新闻出版局要求,从2007年3月起,我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专项活动。
各区按照部署,于5月前组织重点检查对象(1184家印刷企业和五家复制企业)召开动员大会,市、区两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与企业签订了《佛山市印刷企业拒绝盗版,守法经营协议书》和《佛山市复制企业拒绝盗版,守法经营协议书》,并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结合专项活动,高明区局还联合海关、整规办、工商、公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组织了一次较大规模的现场销毁活动,共销毁非法和盗版的图书、报纸、期刊5万册,音像制品5千多张,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销毁现场上,不少印刷企业负责人积极响应号召,签订守法经营协议书。
5月8日至10月8日,专项活动进入全面核查阶段,由各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和公安等部门,对所属印刷复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打击印刷复制企业涉嫌侵权盗版的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查处印刷复制企业违规承印承制境内外出版物和翻印复制非法出版物的行为,重点关注有出版物印刷能力的印刷企业和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截至7月12日止,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946人次,其中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工商、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镇文化站等部门检查人员达674人次,共检查印刷复制企业963家。对8家违规企业进行警告,共处罚3.8万元,没收图书、期刊1097册,电子出版物1.96万张。
该专项活动将一直延续到年底。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发行管理科李少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