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鞋协向骨干企业颁发首批集体商标使用证深化团体标准工作
由佛山市南海区鞋业行业协会组织起草的《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于2018年11月7日通过标准审查专家组的审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该标已于2018年11月16日发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由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为深化团体标准工作,协会向首批共九家会员骨干企业颁发了“南海鞋业”国家集体商标使用证。
2018年7月,南海区鞋业行业协会启动了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协会“南海鞋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为依托,联合50多家会员骨干企业,牵头制定南海区鞋业行业协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成功制定了南海区首份以《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为内容的团体标准,以标准推动行业升级。国家集体商标关键在于使用,南海鞋协制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就是为了更好地让会员企业规范使用集体商标,真正发挥集体商标的作用。为深化团体标准工作,协会在日前举办的“2019年春茗联谊晚会暨团体标准发布、人才提升项目签约仪式”上,向首批共九家会员骨干企业颁发了“南海鞋业”国家集体商标使用证,这些企业都是制定团体标准的主导起草单位。日后,协会将陆续向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颁发国家集体商标使用证,将团体标准工作落到实处。
产业升级离不开行业标准建设。南海鞋协将充分利用团体标准,掌握鞋业话语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有了标准以后,协会企业将紧密团结起来,对内实现竞争性的有序合作,提升行业质量;对外抱团进行产业品牌的整合推广,以良好的区域品牌形象吸引国内外资源向南海流动。该协会将依靠标准和人才两大抓手,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南海鞋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