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坚持四个到位整治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
按照省、市食药监局关于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监管工作要求,莒南县坚持“四个到位”,在全县集中整治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7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402户,发现过期食品10公斤,当场下架销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立案查处3起。
一是自查整改到位。将自查整改工作扩展至全县食品经营户,对食品经营者下发自查整改表,要求经营者对照检查主体资格、执行制度、环境卫生、诚信经营四个方面,自觉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保质期、生产日期,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突出农村食杂店和县城城区食品经营户两大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稳步推进全县3000余户食品经营户的自查整改工作。
二是日常监管到位。各执法中队、基层监管所对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户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食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及时清理、设定专区保存、严格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处置、建立台账备查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食品供货商,重点检查供货商的仓储场所、财务单据、进销货台账、退货记录、回收食品记录、标签模糊等方面,发现问题,一律进行处理。
三是严查重处到位。对监管中发现、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深挖细查,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列入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社会监督到位。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登门宣讲、悬挂横幅、媒介宣传、网站公告等形式,多途径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做到每一起投诉举报都能及时转办、及时查处、及时办结、及时回复、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