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adao.net 2006-07-13 09:13:49 来源: 珠江时报
●今秋我市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51万中小学生受惠
●免费对象为本市户籍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学生,复读学生不予免费
●本市户籍、就读市外国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可领取现金补贴
本报讯(记者 付艳霞) 今年9月新学年,佛山全面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市政府将从财政收入中拿出2.6亿元,免除大约51万佛山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一费制”杂费部分费用。这是记者从昨天市教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同时,为确保免费义务教育顺利实施,市政府7日制定出台了《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复读生不予免除杂费
根据《佛山市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佛山推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就读市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具有本市户籍,就读市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具有本市户籍,就读市外国内义务阶段学校的学生;复读的学生不予免费。
对就读市外国内学校的免费对象,按学生就读学校的等级,对应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免费对象每学年核定一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后组织免费对象进行登记。学校审查确认免费对象资料并造册后将名册上报镇(街)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办公室核实确认。镇(街)、区先后对对象名册予以核实审批后,上报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
休学的免费对象复学后,免当学期杂费。另外,每学期转学的免费对象由学校逐级上报到区免费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温馨提示
市外就读可领现金补贴
对于市外就读的免费对象,监护人需携带学生本市户口簿原件、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校等级证明,尽快向户籍所在镇(街)免费义务教育工作办公室申请。经逐层核实审批后,由区财政专户将免收杂费部分拨给镇(街)财政专户,再由镇(街)直接发给免费对象。
各类学校免收杂费标准(按每生每学期计算)
小学 初中
普通学校 160元 247元
县(区)一级学校 190元 287元
市一级学校 205元 312元
省一级学校 230元 357元
政策解读
免费义务教育≠全免费
本报讯(记者 付艳霞) 免费义务教育是否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全部不收费?昨天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年福解读了这份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免费义务教育,并不等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部不收费。”市教育局副局长苏年福介绍,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除杂费外,还包括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按照佛山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小学每学期还需缴纳100元的课本费及10元的作业本费;初中每学期缴纳150元课本费和13元作业本费。
此外,“一费制”以外的省定项目、可统一管理的收费项目和可选择性收费项目,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收取。
对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继续按“两免一补”的政策,给予免书费和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