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受理口腔门诊设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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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口腔保健、治疗服务的需要,根据《南海区卫生局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南海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度增设16家口腔门诊部。受理设置申请时间为2007年1月29日至2月2日,受理地点为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点击文件*** 南海区卫生局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1.2006-2007年增设社会口腔门诊部分布表
2.社会口腔门诊部的基本标准
3.南海区社会口腔门诊部的申报程序
4.申请设置口腔门诊部提交材料指南
5.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须知
6.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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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7:36: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