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现将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设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选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富弘广场写字楼负一层、一层至三层
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床位数:0张床位,0张牙椅
设置单位/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示时限: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意见递交我局,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提供有效证据,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联系地址:狮山镇狮城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狮山镇卫健办。邮编:528200。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