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现代化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现代化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现代化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内容: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现代化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1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为了确保顺利实施,供应商应对现场进行勘察,投标时应提供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盖章确认的项目勘察证明文件。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统一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期间投标人的人身安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对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及项目了解偏差而造成费用增加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
采购人联系人:余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89280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