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对新区人民医院李松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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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近日,新区卫生监督所对新区人民医院李松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中心放射科设置有DR机房,因涉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卫生监督员立即对现场相关证据进行了采集和固定,并对相关场所进行了封存。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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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51: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