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O服务答疑公告
各投标商:
我中心就光明餐厨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BOO服务(项目编号:GMCG2013027702)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采购单位意见,对投标答疑阶段各投标商提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将全市划分为若干区域,分别授予不同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经营。经授权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在授权的区域范围内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定点处理。------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一家企业只能在一个片区经营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的疑问
答:答疑信息涉及对《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解释和说明,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规章解释规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需要对规章作出解释的,可以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规章解释建议。请你单位向市有关部门申请解释。
二、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第2.1条:注册资金最高者得100%,其他依与注册资金最高者比较情况按比例打分。这条没有明确的评分依据?而且没有一个阶梯性的评分标准的疑问
答:注册资金可以反映投标人公司规模,按与注册资金最高者比较,并按比例打分,可以公平的反映投标企业注册资金的梯度。
三、关于投标报价是指项目建设造价还是项目建成后运营成本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无价格),不设价格分。答疑信息中提到的投资及经营成本,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