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开展安居型商品房政策宣贯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会议指示精神,做好坪山区安居型商品房专题维稳工作,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于11月2日上午组织区委政法委、区城建办、区信访局、碧岭街道办、汤坑社区相关负责人在新城东方丽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小区开展安居型商品房政策宣贯会,此次会议同时邀请小区物业及业主代表约15人参加。
会上,区住房保障中心依据安居型商品房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就业主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应当缴纳增值收益的法律依据、继承规定、计算规则和方法进行了进一歩解读和宣传,深入分析了安居型商品房的背景及现状、缴纳增值收益的必要性,并对坪山区安居型商品房专题维稳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一是要求各单位面向业主每周至少召开1至2场安居型商品房政策宣讲会,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工作,使相关政策入脑入心。二是深入了解部分业主长时间未入伙的原因,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引导业主理性表达诉求,避免过激行为。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并做好紧急情况处置及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张可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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