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擅自改动税控计价器乱收费被查处案
【案情简介】
汕头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接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来投诉:一市民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在揭阳潮汕机场搭乘车牌号码为粤D33HXX的出租车前往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威尔信大道“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车费为394.9元。市民表示其朋友在乘坐另一出租车的车费仅为200多元,同一时间地点及路线价格相距过大,市民投诉粤D33HXX的出租车计价器不准。诉求是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并要求该车司机给予相应赔偿。
【调查与处理】
6月27日,汕头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车辆及当事驾驶员王某展开调查。王某承认是其当日驾驶粤D33HXX出租车在揭阳潮汕机场侯客,有乘客搭乘他的车去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威尔信大道“保税区万顺工业园”。乘客要求打表,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396.3元,乘客支付了396.3元人民币。下午该乘客又乘坐他驾驶的粤D33HXX出租车从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到揭阳机场打表收费394.9元人民币,均有车票。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该出租车实际承包人为王某弟弟,王某本人没有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因王某没有出租车从业资格服务证且粤D33HXX出租车计价器出现明显问题,执法人员因此登记保存粤D33HXX出租车待进行检测。
6月28日,王某主动到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处理案件,承认在网上购买了一个计价器加速器,安装在粤D33HXX出租车上,当时拉完客就拆除下来。现在他认识到错误了,委托执法人员把多收的四百元钱车费转交给当事乘客。至此,真相终于大白,王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法律分析】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巡游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向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网约车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下统称从业资格证)。 ”
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与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内容相同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互认。”
新修订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将从事出租车服务的驾驶人员分成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两种,都需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拿到相关从业资格证才可以从事相关出租汽车经营。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在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内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
明确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并且要按照要求提供出租汽车服务。
《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新修订的处罚条款,已经把处罚金额“从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更改为1000元罚款。
因此,市交通运输执法局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对王某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粤D33HXX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元。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不得擅自改动税控计价器等服务设施”。税控计价器是合理收费的出租汽车必要设备,要按照规定使用,不能擅自停用或者改动,案例中的王某擅自安装计价器加速器,多收乘客的运费,违反了本条的规定。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十四)项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税控计价器,擅自改动税控计价器等服务设施,违反规定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违反规定中断运送服务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更换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前提下不按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无故绕道行驶,拒绝接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暂扣道路运输证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十二个月内累计满两次的,除责令改正,暂扣道路运输证十日外,处一千元罚款。”
案例中,王某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计价器的行为,是第一次违法行为,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对王某涉嫌擅自改动税控计价器的行为暂扣该车道路运输证十日,罚款人民币500元。
【典型意义】
王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驾驶粤D33HXX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并擅自改动税控计价器,案件性质恶劣,破坏出租车行业形象和正常经营秩序,影响极坏。这类违法行为在汕头市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经常出现,主要有几点原因导致出现这类问题:1、部分新手司机不了解出租汽车营运行业,法律意识淡漠,觉得只要驾驶的是出租车就可以随意拉客营运;2、部分司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外地客人不了解本地环境,可以乘机多“黑”点钱;3、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不到位,把出租车外租出去,按时收“份子钱”就可以,对出租车司机是否符合行业要求,置之不理。
当前,汕头市正处于创文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筹备亚青会重要时段,出租车是城市的窗口名片,出租车行业需要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打造汕头良好形象。通过这个案例的宣传,让出租车司机认识到违法的后果和成本,提醒存在侥幸心理的司机,从思想上杜绝违法的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