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市区中心城区路灯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采购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09年市区中心城区路灯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Q091257)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
汕头市泰山北路(水果市场以北)、杏花桥道路、汕樟北路(铁路~下埔桥)、韶山路(汕樟路~流美村)续建工程灯具、电缆采购及安装,供货商负责货物的供货、出厂检验、运输(至工地现场)、安装调试、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验收、保险、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项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A段)实施汕头市泰山北路(水果市场以北)及汕樟北路(铁路~下埔桥),第二阶段(B段)实施杏花桥道路及韶山路(汕樟路~流美村)。
2、用途:路灯照明.
3、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独立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不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即:灯具和电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4、 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其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则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5、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 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或与货物制造商(或其售后服务机构)达成满足本合同要求售后服务协议。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0年1月14日起至2010年 1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5) 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
收款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外大街支行
开户账号:0200***********8276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0年2月 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0年2月3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7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52501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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