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巡视员陈郑兴一行到坪山区司法局督导检查工作
日前,深圳市司法局巡视员陈郑兴一行到坪山区司法局督导检查我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陈郑兴巡视员一行首先到六联社区“阳光调解室”参观,详细询问了驻点顾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社区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随后,到六和社区向社区法律顾问详细了解日常服务模式、接受咨询、参与调解的情况及遇到的困难。
在座谈会上,坪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向陈郑兴巡视员汇报我区社区法律顾问的开展情况时提出我局将继续以“有制度、有宣传、有组织、有考核”打造社区法律顾问“1+2+5”的“坪山模式”,敢于创新创先,提质增效,切实为居民提供及时、准确、普惠的法律服务。陈郑兴巡视员充分肯定了我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认为我区在开展此项工作能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亮点突出,表扬了社区法律顾问为服务社区居民所作出的努力,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用法用情用心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社区法律顾问必须主动深入基层村居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和引导群众运用法律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纠纷,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二是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区、街道、社区要加强沟通,积极就法律顾问工作遇到的困难进行梳理和探讨,努力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沟通、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三是树立典型示范,引领推进。通过建立典型示范点,为法律顾问工作树立标杆,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作为社会“稳压器”的作用。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坚实基础,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机制,对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陈郑兴巡视员的要求,在辖区内扎实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走形式,不搞花架子,真正使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便利于民,服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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