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气象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7-A1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预算人民币4428206.59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汕头市澄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平台建设项目;
2.内容及数量:汕头市澄海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平台建设项目1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音视频和弱电系统集成、音视频设备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音视频会商系统工程(至少满足其中一项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气象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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