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信息中心汕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SCG2018013)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2018年05月1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汕头市信息中心汕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440500-201804-092-000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供应商询问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5.评标标准/2)技术评分《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8.现场演示答辩(演示所需的电脑、网络、投影设备,投标人可以自带或采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评审内容要求”
澄清说明:
该项要求不要求投标人通过管理后台演示,投标人演示时只需作为该网站的普通用户,通过互联网访问一个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点击网站首页或主要栏目页面,向评标委员会直观展示建设的情况或验证某项功能的可用性。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5.评标标准/3)商务评分”《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1.投标人资质的评审内容中/2.具有CMMI证书,五级得3分;四级得1.5分;三级得1分;二级及以下得0.5分,无得0分。”
更正为:
“2.具有CMMI证书,五级得3分;四级得2.5分;三级得2分;二级及以下得1分,无得0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5.评标标准/3)商务评分”《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5.本项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除外)资质情况”的评审内容中”
全部更正为: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PMP、ITIL、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设计师(原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同时具备2项得2分,具备1项得1分,其他0分,最高得2分。
2.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以下类别证书:PM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软件设计师(原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每个0.2分(个人同时具有多个证书的计0.2分), 最高得3分。(需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的社保参保证明材料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交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5.评标标准/3)商务评分”《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7.投标人信用情况的评审内容中”
全部更正为:
“1.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被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信用管理部门授权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评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每获得评定一年1分,最高得4分;
2.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获得银行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得0.5分,最高得0.5分;
3.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获得市级或以上税务机关颁发的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证书,得0.5分,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信用管理部门授权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开展信用评定活动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35.评标标准/3)商务评分”《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8.技术服务支撑能力的评审内容中”
全部更正为:
“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设有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服务机构证明函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成立服务机构(提供承诺函),得2分”
(6)原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7 项目商务要求/7.3投标人具有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要求:具有智能搜索系统、微门户管理系统、用户行为分析系统、集约化站群云服务平台软件、智能互动平台软件、政务资源整合门户软件、全文数据库系统软件、网站诊断与检测系统,以上类别或功能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
更正为:
“7.3投标人具有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要求:具有网站集约化类软件、门户系统软件、政府信息公开类软件、网上办事类、政民互动类系统、统一用户认证类软件、智能搜索类软件、用户行为分析软件、智能互动类软件、网站诊断与检测软件、云平台类软件,以上类别或功能类似的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
(7)原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7 项目商务要求/7.9其他要求:★一、汕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要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要求进行设计和开发,系统部署同时,要经国家规定的权威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测评并且达到二级以上等级,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提供开发、部署过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通过公安部门的等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承诺函)。”
更正为:
“7.9其他要求:★一、汕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要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要求进行设计和开发,系统部署同时,要经国家规定的权威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测评并且达到二级或以上等级,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提供承诺函)。”
(8)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报名办法:”
更正为:
“2.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将报名函原件送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供应商也可以在此期间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将报名函原件邮寄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在开标前递交本中心,本中心最终确认供应商报名有效以在开标前收到报名函原件为准。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9)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七、八、十点”
全部更正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15日 至 2018年05月3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9时30分”
注:原已报名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报名;SCG2018013-汕头市信息中心汕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更正后).doc自行;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将更正公告回执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754-88179795)。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澄清/更正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更正公告回执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贵单位于2018年05月25日送达的《关于汕头市信息中心汕头市政府网站集约化项目(SCG2018013)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
2018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祺浩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玉辉 联系电话:0754-882809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南楼2楼
联系人:黄世鹏 联系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信息中心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6号楼
联系人:周玉辉 联系电话:0754-88280929
传真:0754-88287603 邮编:515036
特此公告。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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