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中心城区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工作近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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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2015年度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申报对象今年须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不再需要提交收入证明材料。详细情况请到居住地社区咨询,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可以填报《荆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区住建局 陈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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