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02A03组团的御海阳光(暂名)商品房及配套项目(一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5〕29号
汕头市龙光骏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A02、A03组团的“御海阳光”(暂名)商品房及配套项目(一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本次申请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A02-06地块
1、除保留第9—12栋的顶层复式住宅外,其他各栋高层住宅的顶二层复式住宅调整为各自独立的单层住宅,住宅户数增加;倒数第二层层高由原 改为 ,顶层层高由原 改为 (其中,第13、15栋:倒数第二层层高由原 改为 ,顶层层高由原 改为 );立面剖面相应做修改;
2、第7栋、第9—13栋、第15栋的底二层复式住宅调整为各自独立的单层住宅,住宅户数增加;
3、第16—32栋设计调整:第26—29栋二层中空位置加大,首二层南面外凸墙体由 改为 ,三、四层的露台位置调整;第16—25栋和第30—32栋的二层中空位置缩小,局部阳台外挑尺寸加大;
4、第5栋、第6栋层数减少:第5栋由31层调整为30层,第6栋由30层调整为28层;
5、地下室优化行车路线和设备房位置。
二、A03-01地块(幼儿园)
1、内走廊的宽度由 调整为 ;
2、各教室的卫生间位置调整;
3、首层西侧调整为教师餐厅,厨房功能房间调整,餐梯位置调整,调整二层以上公共卫生间的位置;
4、北面主入口门厅、晨检等功能房调整;
5、五层北面的平面面积缩减;
6、优化外立面设计。
三、A03-02(停车楼)
1、停车楼各层平面设计调整,优化行车流线;
2、层数由7层调整为6层;
3、优化外立面设计。
四、A03-03地块(服务设施)
1、建筑主体尺寸调整,服务设施用房调整;
2、肉菜市场和超市东面增加沿街商铺;
3、邮政所、储蓄所和电信所由地块西北角调整到东南角;
4、门诊所修改为全部设置在三层;
5、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站由四层调整到三层;
6、建筑首层增设 的骑楼;
7、优化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内院入口;
8、文化艺术创作室调整为养老设施,通过平台连接,建筑内部核心筒、疏散路线进行了优化调整;增设阳台和凸窗;
9、层高调整,优化外立面设计。
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凡与此事项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间( 至 ),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项目总平面图可在汕头市城乡规划局公众网站(网址:http://www.stghj.gov.cn)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查询,电话:88787935。
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1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