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近日,市委印发了《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的意见》,同时,市管党费划拨2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我市党内关爱扶助金开始进入运作。据悉,这是我省首个市一级的综合性党内扶助金。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等方式,扶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其中市、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管理的党费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都下拨慰问专项补助经费。为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资金不足、慰问金标准偏低、扶助方式单一等问题,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围绕建立党内扶助金制度,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在总结基层单位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出了设立市级党内关爱扶助金的方案。七一前夕,市委常委会议专门进行研究,同意印发实施。作为配套,市委组织部还将制定扶助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
通过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在继续投入留存党费的同时,能够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慰问、帮扶活动的经常性和连续性,有利于推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健全和落实,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和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营造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团结互助的党内和谐氛围,从而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我市加快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和崛起提供组织保证。
市党内关爱扶助金采取党费划拨、财政支持、党员捐款、社会资助等办法进行筹集。扶助金的帮扶对象,主要是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存在严重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贫困党员,以及各个领域中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党员。区分不同对象,采取发放固定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给予临时救助等扶助方式。
为了构建党内关爱扶助体系,提高慰问帮扶的覆盖率,《意见》要求各区县委参照市的做法,设立本级党内关爱扶助金,坚持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慰问帮扶。同时,要把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和采取其他形式的党内关爱扶助措施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党员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坚持定期走访慰问、长期结对帮扶、紧急救济资助等制度,创新党员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形式,形成党组织关心爱护、扶持帮助党员的长效机制,使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成为基层党建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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