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实施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情况报告
深龙规土监〔2015〕117号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实施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区府办评议活动通知精神,我大队对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通过重点个别约谈、电话问卷调查和深入各街道相关职能执法部门以基层调查等形式,认真履行征求行政相对人对我大队权责清单的办事流程、裁量标准及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进行相应逐项梳理研究,形成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科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我大队充分认识到,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实施阳光行政,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举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运行一周年评议活动”是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责清单制度的一个重要过程。对此,我大队高度关切重视,大队主要领导亲抓实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具体落实,认真开展此项活动。
二、行政权责清单的基本情况
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权责清单合计事项63项,其中行政处罚类53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强制类4项,其他职权职责类4项。所有事项都编制了目录、信息表、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包括每一项权责的名称、法律法规或条例制度依据、现场勘查依据、申请材料、行使规则、办事运作流程图、监管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于行政处罚的事项还具体明确了裁量标准,规范有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
在我区正式实施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后,我大队均严格执行行政权责清单目录,不存在未纳入权责清单而仍在实施和办理的事项;事项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时限、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等均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执行。
四、充分利用资源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情况
我大队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征求各方意见,确保行政权责清单设置和运行合理有效利用科学资源完善规范的实行权责。一是采取纸质问卷的方法,诚恳征求前来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我大队日常巡查工作时,到当事现场向基层单位、企业、群众进行书面或口头征询。二是通过电话、发函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工作,我大队每年6月25日为土地普法日,共向社会公众发放纸质问卷宣传单2000份,收回2000份,现场咨询10条,电话问卷40人次,共收集到意见建议约17条,其中涉及行政权责清单内容的有3条,经研究,我大队采纳2条,其中1条意见建议因所涉及内容均根据法律法规设定,我大队不予采纳。
五、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自查和征求意见,我大队做了相应的调整,一是属于其他权责权职类的“受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审批和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审批”事项,我大队已确认为拟取消“审批”事项二字(因这两项属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在行政权责清单中予以删除。二是对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报审的项目待为优先办理,而对于其他排期的事项,我大队将通过优化内部人力资源配置的方法予以保障在规定的期限内加以完成。对于未采纳的意见建议,我大队也及时给予以解释。
我大队继续将行政权责清单制度作为工作的重要依据,不缺位、不越位,认真全面接受各方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我大队的行政权责清单的职责,不断优化服务,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特此报告。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