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街道办文博会分会场临时围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根据深龙财意〔2010〕136号文,从区预留街道实施部门综合预算机动经费中安排200万元,作为文博会龙城分会场临时停车场和周边道路及建筑物整治工程经费。龙城街道文博会分会场临时围挡工程属于文博会龙城分会场临时停车场和周边道路及建筑物整治工程其中之一,预计投资额为30万元。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城街道办。工程由龙城街道办组织招标,经采用抽签定标法,确定施工单位为深圳凯荣定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274 521.68元。工程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0年9月4日开工,于2010年9月20日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联合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296 191.37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 286 293.41元,核减金额9 897.96元,核减率为3.34%(详见附表)。
三、财务收入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龙城街道办收到区财政局拨文博会整治费20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9 897.96元,核减主要原因是:1.拆除的钢结构未考虑残值回收,核减8 539.11元;2.监理费计算系数有误,核减1 358.85元。
(二)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该工程于2010年9月20日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2011年10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区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于多计工程造价9 897.96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款9 897.96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总造价286 293.41元进行结算。
(二)对于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