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2017年度师资培训承办机构公示
根据《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关于遴选2017年培训行业师资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项目评审小组评审,现对拟承办机构予以公示: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2017年培训行业师资培训承办机构: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至1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承办机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5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436972(工作时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承办的,取消拟承办机构的承办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委托的,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将实施委托。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