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工程(一期和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
工程(一期和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工程(一期和二期)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31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工程(一期和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5年8月24日
***:
关于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
新院工程(一期和二期)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工程(一期和二期)
2、建设内容: 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工程项目为一所集预防、医疗、考研、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包括门诊医技病房综合楼,病房综合楼,附属保健用房,职工,营养食堂,行政综合楼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1年7月22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斗环建书[2011]008号),该项目选址在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珠峰大道南侧),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项目(一期和二期)建成后,病床总数为822张,日门急诊量为2500人次/日,本次验收不含放射性部分。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经统一收集处理后外排;项目污水站产生的恶臭废气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其它列入《医疗废物分类名录》的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3、建设单位: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
5、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斗环建书[2012]006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组对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扩建新院工程(一期和二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