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纪要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纪要
7月17日上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钱三珠受宋德平主任的委托主持了会议。常委会副主任孙玉斌、周恩琪、杨乃初、关雪嫣、冯卓勋及委员等19人出席了会议(宋德平主任、梁镜泉委员因公请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卫红,区人民法院院长甄建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敏华,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正副局长及区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区行政执法局开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桂新作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行政执法局自2004年3月成立以来,能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履行职责,通过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中心),抓住两个热点(噪音和油烟扰民),推进三个进入(执法进市场、执法进校园、执法进社区),做好四项工作(值班巡查工作、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使全区的市容市貌有了明显的改观,城市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受到群众的好评。
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执法方法简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二是西南城区的乱摆卖、“城中村”乱搭建、违章改建、车辆乱停放等问题仍较突出,市场管理较为混乱等;三是人员编制和装备不足、财政供给渠道和标准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由于执法机制和法规还不够完善,致使行政管理部门前期审批与城管执法有时出现相互脱节和推诿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功能的有效发挥。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吸引一部分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制度建设,以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合理性;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制度等。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城市管理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违章建筑、城市“八乱”的专项整治,做好车辆停放管理。
三、要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办理好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理顺区行政执法局财政体制的议案”,解决区行政执法局及其各分局在编人员的办公经费和工资福利不统一的问题,实现同工同酬。区、镇(街、经济区)两级都应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投入力度,改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公条件,完善必要的执法装备和配备专业技术人才。要积极探索通过聘请政府雇员的方式,解决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四、要充分发挥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办理好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作用的议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机制,使城市管理真正做到源头监管、动态管理、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要加强市场管理。有关部门要理顺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秩序管理,认真研究解决农副产品摆卖难的问题。
六、要优化执法环境。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护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听取和审议了区安监局开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安监局局长方耿明作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安监局自2005年11月成立以来,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区、镇(街道、经济区)、村(居)及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网络体系;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多管齐下,突出抓好防范体系、监督检查、隐患治理、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保障了我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会议也指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主管领导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观念仍然比较薄弱,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必要的应急预案,没有组织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待加强。安全生产隐患还比较多,个别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三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部分企业尤其中小型企业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安全制度欠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存在人手少、办公场所不够和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镇(街道)、村(居)两级监管力量薄弱,没有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和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管难度大,缺少开展预防性监督检查的力量。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区安监部门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意识,让安全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校园。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规范化管理。要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整体管理工作中去,通过规范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工作环境,优化生产组织,奠定扎实的安全生产基础。
三、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除了区政府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抓紧解决区安监局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之外,生产经营单位也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要抓好隐患的整治,淘汰危及安全的生产设备,应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监测和防范设施,提高综合防范能力。
四、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安全办要做到编制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村(居)也要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切实改变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监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五、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要把执法监督与专项整治、隐患整改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针对重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专项监督检查。
六、积极探索发展安全管理中介组织机构,发挥中介组织在安全技术服务、安全咨询等方面作用。
会议要求,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研究处理。应该由政府协调解决的,提请政府协调解决;应该由局研究解决的,认真制定方案予以解决,并在会后2个月内将研究处理的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三、进行了人事任命
会议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甄建中的提请,任命:
孙文波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 韬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 敏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晓光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禤 君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树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