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湾区嘉祥路及广源路(摩天宇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金发改投〔2021〕120号
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金湾区嘉祥路及广源路(摩天宇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金联〔2021〕360号)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6-440404-04-01-731437)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包含嘉祥路及广源路两条市政道路。其中嘉祥路设计起点接广源路与嘉祥路交叉口,设计终点接嘉祥路与博源路交叉口,道路全长482.256m,城市次干路;广源路实施起点接与嘉祥路交叉口,设计终点位于湖滨路(现状)交叉口,道路全长422.284m,城市支路。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缆沟工程、预留沟工程、通信管沟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燃气仅预留管位)。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9805.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866.70万元,二类费1047.07万元,预备费891.38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1、《关于金湾区嘉祥路及广源路(摩天宇一期)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1〕***号);
2、《金湾区嘉祥路及广源路(摩天宇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
五、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六、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