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建设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ZXFGS—2017—010
珠香府办〔2017〕15号
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建设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反映。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珠海市香洲区建设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承包发包过程公正、高效、廉洁,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香洲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香洲区各相关单位使用区财政性资金发包工程和购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合同金额等情形符合下列第五条规定情形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香洲区建设工程施工及服务单位备选库(简称备选库)设施工单位备选库、服务单位备选库。
根据实际需要,各备选库分别设立不同类别的专业子库。
第四条 备选库的建立、使用与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使用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选择施工、服务单位。
(一)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50万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项目施工,属《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