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城区是福田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福田区在上周进行了列总结、布置全区法治城区建设的会议和活动,在10月31日召开的福田区委六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中心城区法治建设要率先作为,同时于10月底正式启动加快建设法治城区第二阶段专项行动。福田区将在访前工作室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和人民调解员等组成访前工作室团队,促进信访人从“信访”到“信法”观念的转变。
福田区委在六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中心城区法治建设要率先作为,福田区已于10月底正式启动加快建设法治城区第二阶段专项行动,共包括16项专项行动。此次增加了3项法治创新行动,分别是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创设访前工作室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改革。其中,访前工作室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和人民调解员等组成访前工作室团队,重点做好接访前的分类疏导工作,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变“被动”为“主动”,变“单一”为“多元”,促进信访人从“信访”到“信法”的转变。
在民间层面,11月1日下午,1978-2014影响中国的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中心书城举行。为市民推荐读物,并邀请法治专家为市民宣传法治讲座,无疑可以快速有效地搭建起一个从学术、专家到市民乃至社会文化相互接触交流的平台,这才是这次活动的意义所在。
35年来,深圳在先后取得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治试验田的作用,不断先行先试,创造了国内数十个法治建设上的“第一”,比如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第一部欠薪保障条例、第一部市义工服务条例……如此多的“第一”,不仅促进了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改革积累了可贵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可以说,深圳的发展史,就是法治不断突破的历史,深圳本身,也是法治进步的最大得益者。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围绕建设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的目标,在法治建设上代表深圳向世界先进水平看齐,这既是时代赋予福田的历史使命,也是福田的必然抉择。
(记者 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