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的通知
辖区各艺术品经营单位:
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艺术品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市函〔2016〕26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对辖区经商事登记的艺术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工作,现正式下发备案通知,望各艺术品经营单位按照要求配合开展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符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描述的,经商事登记的艺术品经营单位。
二、备案流程
1、提交材料至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1-10号窗口;
2、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填报有关信息。
三、备案材料清单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6、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从事艺术品进出口业务的应提交)(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材料统一提供A4格式,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操作有疑问,请致电:83922851(杜先生);
3、咨询电话:82918529,82978026。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体育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