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人民医院三分院公开招标购买食堂设备的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田医院三分院购买食堂厨房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采购项目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投标底价 |
福田医院三分院食堂厨房设备 | ¥9万元 |
三、拷贝标书:供应商于 2009年9月23日(星期三) 下午4:00—6:00 在福田区人民医院总务科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进行投标响应,并在4:00—6:00进行答疑,逾期不受理。
四、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福田区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如果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响应时间内通知院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代理或生产厨具能力的公司或单位。
六、重要提示:在招标活动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注意福田区人民医院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医院公布的此类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标书将于开标之时收取。开标时间:2009年9月24日上午10时;开标地点:福田区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如开标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九、医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5号
联系人:赵威 联系电话:83982222-8392
福田区人民医院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