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媛会文化传媒娱乐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08月02日受理深圳市名媛会文化传媒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8年08月06日至2018年08月17日。
申 请 人:深圳市名媛会文化传媒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26号兴华宾馆第二层201室及第三层整层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297802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311室
公示机关:深圳市福田区文化体育局
日期:2018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