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结果出炉珠海连续三年治气获评优秀
广东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出炉,珠海和广州、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市以及顺德区共18市1区评为优秀档次(同档次城市先后非按考核分数排序),江门、清远、云浮市评为合格档次。
既看空气质量也考污染防治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是根据省政府2014年印发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该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要求,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大类(分别占30%和70%)。年度考核采用评分法,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计分。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高污染燃料工业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大气环境管理等10项指标。
在2014年到2016年进行的是年度考核。而在2017年的终期考核中,将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一票否决”,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视为考核合格,反之即为考核不合格。
珠海连续荣获优秀称号
据了解,珠海2016年有效监测天数366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4.5%,较2015年提升4.5个百分点。
“别小看这4.5个百分点,这提升得来不易。”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珠海空气质量大幅提升,在2014-2015年省政府对大气污染的相关考核中,珠海连续荣获优秀称号。
珠海空气质量的持续提升,是珠海全面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开展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严管煤炭与油品供应、整治燃煤小锅炉、控制城市扬尘污染、防控机动车污染、推进清洁能源使用等多措并举的综合成果。
近三年,珠海大力引导企业积极落实减排任务,着力推进56家企业开展VOCs整治,完成36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珠海需要进行油气回收改造的108个加油站、37辆油罐车、5座储油库全部完成治理改造并通过验收。截至2016年12月20日,珠海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781辆,完成任务量的120.2%。同时开展多方面工作进行煤炭压减,全面完成省下达的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任务,珠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呈逐年递减趋势:2012年为***3万吨,2013年为618万吨,2014年为591万吨,2015年为551万吨,2016年截至11月为475万吨。
此外,珠海在推广新能源汽车,建设城市慢行系统,整治码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实施机械化清扫道路扬尘等各项工作中也都卓有成效。(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