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劳资纠纷半年减少29
19日上午,香洲区召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工作会议,通报了以洪湾商贸物流中心为示范点的创建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提出按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树立典型的原则,逐步扩大创建工程覆盖区域,今年创建企业达到企业总量30%、符合创建标准示范点达到10%的目标,逐步将全区创建为规范有序、公正均衡、和谐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今年上半年,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公安等部门在镇街、工业园区等范围内,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劳资关系趋于缓和,各类纠纷数量均不同程度下降。据统计,今年1-6月,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处理投诉案件、受理劳资纠纷案件591宗,同比下降29%,涉及788人,涉及标的109万元;区工伤管理部门受理工伤定性案件700宗,受理劳动能力鉴定225人;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投诉案件529宗,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涉及劳动者738人次,同比下降50%,涉案标的556万余元,同比下降74.5%。示范点洪湾商贸物流中心今年上半年未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没有发生一例因劳动关系纠纷而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事件。
据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区参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的企业将达到企业总量的30%,符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的示范点达到10%。香洲区要求各镇街、工业园区等自行将辖区内规模为50人以上企业总量的30%作为创建示范点。创建标准包括: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9%以上,3年以上中长期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不低于70%;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培训,如实告知职工职业病危害,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落实有毒有害劳动场所定期检测和岗位人员定期体检;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提高职工福利水平;依法建立企业工会,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