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车库食堂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2005]057号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是河口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现就河口区人民法院车库食堂工程施工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以东河计发[2003]30号文件立项。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位于河口区海宁路南首以西渤海路以北,该工程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主体三层,框架结构,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二、工程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报项目部经理须具有承担所投项目的相应资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建设类似工程的业绩,且无不合格工程。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副本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拟投标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业绩证明材料等)及复印件二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5年5月18日9时至5月19日17时企业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科技局四楼),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546)3659906 3652860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计划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00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