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内G033010044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因产业升级转型发展需求,塑和国际新产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和公司)申请对其G03301-0044号宗地的规划条件进行确定。申请按[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的平均容积率确定该用地的规划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塑和公司权属用地位于坂田街道岗头村风门路东北侧,宗地号为G03301-0044,用地面积19086.82平方米,土地合同确定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1。
(二)规划情况
G03301-0044号宗地位于[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内。DY15号控制单元用地性质以研发办公、绿地为主,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其中研发办公下限10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为供水厂(用地面积10公顷,现状扩建)、变电站(110千伏,现状保留)、变电站(用地面积1.5公顷、220千伏)、地铁专用变电站(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110千伏)、雨水收集处理设施(用地面积2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300平方米,可附设于建筑首层集中设置)、加油加气站、垃圾转运站(600平方米,可附设,组合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室)、公共充电站(可附设)。备注:生态绿地不小于60公顷(含山林地);单元支路网密度不小于0.9公里/平方公里;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之和不小于12公顷;邻近山林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岗头水库周边建设用地开发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G03301-0044号宗地在[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DY15号控制单元中用地性质为研发办公用途为主的用地,暂未确定容积率。
(三)规划调整情况
结合[坂田北地区]法定图则及《坂田国际学校周边路网专题研究》确定DY15号控制单元平均容积率为2.81,按DY15号控制单元平均容积率确定G03301-0044号宗地地块容积率为2.81,编号为KD01地块,用地面积为19086.8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2.81,公共配套设施增加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警务室5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东路坂田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天,自2018年1月20日起至2018年2月18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规划科501(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程序将该规划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及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5)28905795 传真:(0755)28918213
特此公示。
***:G03301-0044宗地规划条件公示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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