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将全面防控并及时查处违法建筑
龙岗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查违工作"1+2"文件的精神,实现全区查违工作形势的彻底好转,出台了《龙岗区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及开展查违百日攻坚行动。龙岗区将通过全面防控、全线打击、全力疏导、全程问责“四个全”工作方案,以及“六个一律”的工作措施,严厉遏制新增违建、全面清理存量违建、坚决拆除一批违建,确保违法建筑“零增量”,逐步消化违建“存量”,保障城市发展空间。
“六个一律” 查处今年来存量违建
《龙岗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百日攻坚行动任务,要求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建立台账,各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在建的违法建筑要如实录入查违基础台账,查处情况实时更新;合法在建工程也要将其基本情况建立台账,严防其超范围、超面积建设。
今年以来新增的违法建筑,占用生态控制线、耕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政府储备地、重大项目用地等重大违法案件的违法建筑,已经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强制拆除行政处罚决定尚未执行到位的违法建筑,已到期国有临时用地上的违法建筑等要组织力量一律拆除。
各街道将对辖区内现有的在建违法建筑工地实施一律控停、“四清两断”:清理施工队伍、清理施工设备、清理建筑材料、清拆脚手架,断水断电。10月9日后,仍然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将在24小时内组织力量对抢建部分一律拆除,坚决做到“动土填,冒头拆”。对纳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办的15宗案件,将逐宗抓落实,一律处理拆除。百日行动期间,各街道执法队伍一律组织开展周末和法定假日的巡查检查工作,严管严控节假日违法建设行为。
“防打疏”结合 严格查处“三类人”
《龙岗区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防控体系,通过卫片执法、交叉巡查、数字监察等工作机制,通过发现、报告、制止、处置流程,全面坚决控停所有在建违法建筑。
该方案提出,龙岗区将坚持全线打击、重点打击,坚持查人查事相结合,拆除在建违法建筑。
对顶风抢建的要依法坚决拆除,对占用生态控制线、耕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政府储备地、重大项目用地等重大案件,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拆除。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含违法建设土地权属代表人、使用人、投资人、施工人、受益人等)、违纪违法的查违公职人员、干扰查违或“打招呼”插手案件查处的党员干部“三类人”进行严格查处。
与此同时,龙岗区将通过“整村统筹”、“片区统筹”等利益共享机制,加快社区转型发展,加快推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入市”进程,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综合施策、分类处置,规范原村民“一户一栋”审批程序,规范已建成合法建筑的加改扩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疏导。
一查到底全程问责 干部查违不力或被免职
《龙岗区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辖区内出现新增违法建筑基础施工(含违法加建)、一层、二层阶段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社区、规划土地监察队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等,视情节轻重将被采取提醒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以及免职等措施。
街道辖区防控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工作整体或局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大面积的违法建筑,社区、规划土地监察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按照层级责任的划分对责任人予以免职处理。
当年内全区在防控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工作整体或局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履职不到位导致工作形势恶化,将被予以免职处理,涉及失职渎职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