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调查的通知
深民函〔2018〕***0号
各社会组织:
市委把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作为2018年重点工作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全市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我局将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收集和汇总各社会组织对我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关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请各社会组织填写《营商环境问题意见登记表》(***2),并于5月21日前将《意见登记表》反馈到社管局管理服务处(邮箱sgjgLc@szmz.sz.gov.cn),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社会组织以已了解掌握的制约本行业营商环境提升的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全力动员本领域的企业、会员,准确收集并归纳、提炼,经汇总后,对《营商环境问题意见登记表》(***2)进行认真填报;
二、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本次调查为契机,召开本行业、本领域营商环境优化的座谈会,邀请会员企业、理事参加座谈,广泛听取企业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座谈会可提前与我局管理处(联系人:叶慧敏,82490826)联系,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积极邀请市人大领导亲临座谈会,与企业代表们面对面进行交流,共同研究、讨论本领域规范性文件的优化工作。
三、为有效推动相关工作,我局将于5月份,组织召开社会组织代表的座谈会,届时将邀请有关社会组织代表出席座谈会(会议通知另行下发)。请各社会组织立刻行动,认真研究、汇总本行业本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出有代表性的制约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法规,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行业协会商会主要针对行业本领域的营商环境进行梳理汇总;各社会团体可对本领域以及会员企业所在行业的营商环境进行梳理汇总;各基金会可对各理事企业所在行业、领域的营商环境进行梳理汇总;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对自身行业以及举办者、理事等所在行业的营商环境进行梳理汇总;
(二)营商环境问题可归类为五类,分别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收费、公共服务和其他问题,请各社会组织汇总填报时,“具体营商环境问题”栏目按这五类进行分类并真实准确填写,无法确定类别的可归类在其他问题类别;
(三)为提高我局收集汇总的效率,找准制约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文件名称及相关条文、规定”栏目文件名称请填写完整全称,且对应条款应具体写明第几条、第几款;
(四)请各社会组织将填写好的《营商环境问题意见登记表》于5月21日前,将Word电子版反馈到社管局管理服务处(邮箱sgjgLc@szmz.sz.gov.cn)。
***:1.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摘要)
2.社会组织营商环境问题意见登记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叶慧敏,联系电话:82490826;联系人:廖丽军,联系电话:8248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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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摘要).docx
社会组织营商环境问题意见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