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G084020163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雅力嘉实业有限公司G08402-0163号宗地位于横坪路以南的大福果场,土地合同规定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面积15913.09平方米,容积率为1.6,该宗地已取得《建设用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6-2004-0391号)。该宗地位于[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07地块内(部分),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备注“现状保留”。现因产业升级转型空间需求,申请提高其权属用地容积率到3.0,并贡献600平方米用地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该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14年第4次审议通过,调整后该宗地位于[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5-07-02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3395平方米,容积率3.0,配套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现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G08402-0163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总用地面由15913.09平方米,变更为13394.95平方米;
二、建设用地面积由15913.09平方米,变更为13394.95平方米;
三、建筑面积由24920平方米,变更为40185平方米;
四、容积率由1.6,变更为3.0;
五、其中厂房18030平方米、配套宿舍6890平方米,变更为厂房39185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
六、建筑覆盖率≤35%,变更为建筑覆盖率≤40%;
七、建筑高度或层数:多层,变更为高层;
八、后退用地红线要求:东、西向≥7米、南向≥15米、北向≥9 米,变更为东向≥9米、西向≥8米,南向≥15米、北向≥9 米;
九、绿地率≥35%,变更为绿地覆盖率≥30% ;
十、车辆出入口:北向规划路、南向现状路,变更为东侧规划路;
十一、机动车泊位数52辆(自用50辆),变更为160辆(自用
160辆);
公示期为7天(2014年8月2日—2014年8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网站: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岗大道567号一楼大厅
4.项目现场
横岗街道横坪路以南大福果场。
***:项目位置图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28915018 传真: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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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置图(雅力嘉).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