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沙福河综合整治工程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申请的沙福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沙井、福永街道,用地面积282323.33平方米,其中56195.04平方米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属于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的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2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工程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市民可登陆以下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11月26日
联系人:舒工 电 话:27812595 传真:27809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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