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南国土出告字〔2018〕23号
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人民币 | 港币 | ||||||||
2018NJY-2 | 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12-09地块 | 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 | 12562 | ≤5.8 | ≤72859 | 48090 | 500 | 9618 | 11938 |
2018NJY-3 | 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尖C2-12-11、C2-12-12地块 | 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 | 地上总面积:18531 C2-12-11:9866 C2-12-12:8665 地下总面积:19876 | C2-12-11≤8.1 C2-12-12≤8.8 | C2-12-11≤79914 C2-12-12≤76252 | 103070 | 1000 | 20614 | 25586 |
(一)2018NJY-2地块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竞买申请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年内引入不少于5家“一带一路”或外事类机构在南沙区注册,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2、本地块不得开发建设公寓业态的物业。
3、竞得人须自持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物业(包含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会议功能物业和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功能物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期间不得销售和转让;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需在30天内和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外事外贸专项招商引资合作协议,未在30天内签订上述合作协议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在出租、销售自持的50%物业时,须就租售对象取得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的书面批准文件。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4、基于地块“一带一路”或外事类机构和产业集聚的需要,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应具备在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并自持类似项目商务办公物业运营经验,开发并自持商务办公物业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5、本地块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36个月内全部竣工,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2018NJY-3地块需满足的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 竞买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南沙区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方需连续十年以上出版发行经济、金融或风险投资行业专业刊物,有承办国家级风险投资行业相关会议的经验。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方须在竞得土地后180天内在广州南沙区注册设立1家独立法人企业总部,1家总规模百亿元以上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1家风险投资培训中心,并在项目竣工运营后5年内在广州南沙区设立项目路演中心、创投孵化器,引入不少于50家风险投资、金融、产业等机构到广州南沙区,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3. 本地块要求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方需自持不低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的物业,非自持部分按不低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出售给金融、类金融企业,自持部分物业自取得房地产权登记后持有年限不低于5年,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4. 本地块要求在土地移交之日起 6个月内开工,C2-12-11地块须36个月内竣工,C2-12-12地块须48个月内竣工,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土地状况和移交
上述地块将按建筑施工标准进行实体现状围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由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按照我区经营性用地交地标准向受让人移交。地块实体围墙围蔽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5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5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3月5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5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8年3月15日15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tdkc.gzggzy.cn/home.html)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可点击)、《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可点击)、《广州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可点击)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竞得人未能实现提交的书面承诺的相关事项,经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相关部门认定,并报经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竞买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九)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8年3月23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十)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之内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有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一)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南沙区政府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栏中浏览(网址www.gzns.gov.cn/)。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0)84986210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2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2-1
3.项目联系人:沈***、杨***,联系电话:(020)2886***12、28866047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2-2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