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乐天乐社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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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穗南民社复〔2021〕 154 号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乐天乐社:
你单位报来的社会团体申请变更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乐社的业务主管单位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章程中的有关条款相应变更。请持本批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陈结玲,联系电话:3468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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