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尾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加快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交通运输和经济的发展,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建设广州南沙开发区沙尾路道路工程。沙尾路位于广州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内,道路起点位于灵新大道,北接万新大道,道路全长2130米,道路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为40km/h,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管网、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等。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开展沙尾路前期工作的复函》。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其建设符合符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南沙地区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
1、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噪声,噪声源有地基处理时有打桩机、钻孔机、真空压力泵等;路基填筑时有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路面施工时有摊铺机、压路机等,噪声级在81-98dB(A)范围内。
2、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
3、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开挖等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建筑泥浆、垃圾、弃土等产生的地表径流等。
4、固体废物:包括地表开挖的余泥、渣土,施工剩余废物料等。
营运期:
主要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机动车行驶噪声、以及路面雨水。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噪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在居民集中路段作业;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扬尘: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设置工地围挡,加强防尘效果;采用洒水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工地内设置洗车池,防止车辆将工地的泥土带到外面道路,形成二次扬尘;对材料临时堆放场所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
3、废水: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或排入市政管网,应作简单过滤沉淀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施工阶段;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在桥梁桥墩桩基础施工时,对于有泥浆产生的桩基础,必须及时清理泥浆池中的沉淀物,以保证泥浆循环通道的畅通,避免泥浆外溢泄落入水体。
4、固体废物:对余泥、渣土的运输应严格按照《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广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将余泥、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5、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营运期:
1、废气:①与市环卫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每天对本项目所属路面及时进行清洁,以降低路面尘粒;②道路设置边绿化带和中央绿化带,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2、噪声:①项目沿线设行道绿化带或行道树池,达到绿化降噪目的;②道路中间设置车道隔离带;③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道路全路段禁鸣喇叭;④对距项目较近的敏感点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3、废水: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有关危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防止危险品运输车发生事故产生水污染的事件。
4、固废:定期清扫路面产生的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万新大道及红莲路是南沙区及万顷沙的重要干线道路,是南沙区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南沙万顷沙地区各组团之间的有机联系,促进南沙地区经济发展,带动万顷沙的土地利用乃至南沙地区的土地整体开发,带动城市南拓,拉开城市布局,疏散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总体上而言,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广大公众的基本利益的。
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的同时,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及建议,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基于上述前提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查阅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可查阅增城市政府网,并在项目所在地、附近村庄等进行公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建设项目沿线两侧受影响的居民、学校、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内进行。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项目的建设;2)在了解项目概况后,对项目可能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意见;3)在保证采取合理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4)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留言、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八、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高先生 135****0414
2、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电子邮箱:ydhpgs@163.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1809室,邮编:510030
联系方法:020-83510572,传真:020-83510365,联系人:张先生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