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海事局部署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1月25日,省地方海事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8年,全省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严格执行“四不乘船、八不出航”规定。强化通航航道安全监管,依法认定通航水域,进一步划清船舶航行线路。强化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提升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水平。强化渡口码头安全监管,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加强影响渡运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强化船舶检验质量和适航性监管,加大船舶结构和稳性检验力度,保持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强化船员适任能力监管,严格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确保船员适任。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水路运输从业资质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新型船舶安全监管,按照《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新要求,依法对漂流、浮桥、气垫船、摩托艇、餐饮船等新型船舶实施监管,确保全省水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