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区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
4月29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一期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全区76名来自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劲松作了开班讲话,他结合近期发生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一些劳资纠纷处理,强调指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和谐劳动关系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人员,应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将劳资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培训班邀请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书记黄家运授课,他结合实际工作,从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因社会保险引发的争议、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预防劳动争议等五个方面展开授课,同时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互动。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此次培训既有解读法律条文,又结合实际情况提供解决方法,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劳动关系疑难问题提供了思路,希望今后多举办此类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