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境新城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四川巴中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西南交通大学、巴中市绿叶环评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逸境新城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逸境新城一期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兴文镇
4、建设内容:建设占地面积54155.58m2,总建筑面积189844.00 m2,其中住宅面积155542.31 m2,商业设施面积738.00 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9413.62 m2,其他用房4150.07 m2。由12栋26层住宅主楼与5栋11层住宅主楼及配套用房组成,将建成住房共计1215套。
本项目总投资10.7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等。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扬尘、噪声。主要采取洒水降尘、水土保持措施来减缓扬尘污染;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限时段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095-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汽车尾气排至地面绿化带,住户厨房油烟气经自备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设备噪声经采用低噪设备、减震、消声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综合治理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生活垃圾袋装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饮垃圾分类后用密闭容器收集交由有经营许可的单位处理。
三、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当地的环境质量。评价认为,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后,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公示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636024
联系人:张弢 联系电话:153****177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 邮 编:610031
环境影响评价协作单位:巴中市绿叶环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71号 邮 编:636000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27-5262108 电子邮箱:5280758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