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我市2012年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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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近日,我市启动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各县(区)正积极做好实施准备。为确保此次试点工作如期启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财政局认真收集数据并反复测算,在充分征求各县(区)及市林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下发通知,出台森林保险扶持政策。该政策明确了保费分担比例,公益林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50%、省25%、扩权县15%、非扩权县10%、市对非扩权县配套补助5%,农户10%;商品林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30%、省25%、扩权县20%、非扩权县15%、市对非扩权县配套补助5%,农户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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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1:36: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