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珠街利剑出鞘再拆违建960平方米
利用集装箱建造商铺,故意混淆违法建设概念,与城管部门周旋的周某升打错了算盘。鱼珠街通过法律宣传、以案释法、促膝谈心,最终使周某升理解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3月3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周某升将位于中山大道塘口路段准备当作商铺使用的30个集装箱自行调离现场。这是鱼珠街春节过后拆除4500平方米涉污建筑后,再次拆除违法建设960平方米。
随着塘口南“四涉”企业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拆除违建后,不少商家急需寻找商铺,周某升在毗邻塘口南的塘口的一块空地上,用集装箱搭建起两层“楼房”,当作商铺租赁,没想到被执法人员发现,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自行改正违法行为。
周某升以集装箱并非违法建设与城管执法人员周旋。集装箱本身不属于建构筑物范畴,但是,集装箱作为一间建筑固定于某场所使用时,已具有建构筑物使用的定义,因此,在合法用地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将集装箱改造为建构筑物使用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建设。街道副调研员魏伟红、街执法队队长易武、教导员马应龙多次找到周某升促膝谈心,宣贯区委区府四治工作会议和严查严处违法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宣讲《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用相关案例释法。最终,3月2日至3日,周某升自行调离了30个960平方米的集装箱。(供稿:余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