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2020年至2022年保洁物料年度供应商招标公告
注:标记“▲”符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标条款。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保洁物料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每批货物自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2248783
三、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备注:
1.2020年至2022年预计需求量仅供参考,以实际需求订货量为准,简要技术需求为我站最低要求,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到全年物价涨幅,一经提交无法更改,投标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额。
2.为确保供货质量,各投标人需按照上表指定的品牌型号进行报价,考虑到部分投标人所代理的品牌限制,招标人同意放宽部分品牌限制,原则上不超过5类品目更换品牌,报价仍视为有效报价,但所更换品牌型号档次、质量不得比指定品牌差(提供样品比对)。
四、质保期:
1、中标人需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中标人应在产品质保期内随时确保有足够的备件以便采购人更换破损产品。
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人的质量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因素(人为除外)引起的原因,出现变形、掉漆、松动、发霉、爆裂等问题,均属中标人的保修范围,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售后服务:
1、中标人提供常设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响应时间:①工作时间(8:00-18:00,节假日除外)内为4小时内故障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16小时内处理完毕;②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为6小时内故障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24小时内处理完毕。
2、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免费技术培训,为采购人培训技术人员,保证操作者完全熟悉全部功能,并提供设备原版的维修手册。操作及维护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应在设备安装现场或协商安排。
3、未经得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所有货物在验收时必须完好无破损,数量、质量及指标不低于用户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如中标人所提交的货物出现货不对板等情况,采购人将无条件退货,并解除合同。
六、安装、调试与验收标准:
1、安装与调试:中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货物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必须齐全。中标人应将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2、验收标准: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货物必须达到中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性能指标参数、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支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分批向中标人支付货款,每批货物供货、验收完成后15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100%。
1、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货款:
2、合同;
3、中标人开具的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正式增值税普通***;
4、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5、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样品要求:
1、按要求提交实物样品:样品清单
2、所提供样品的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和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规定。
3、样品须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在递交样品前须将样品中体现生产来源或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标签、标识等进行遮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遮盖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在采购任务完结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行至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3个工作日后投标人不取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5、投标人提交的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须自行承担。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2、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并予以承诺及说明。
3、投标人需具备环保设备销售经营范围(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十、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日-5日9:00~16:30。
2.地点:南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06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开标地点:
南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副406室)
3.定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南岗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日
投标文件格式和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