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穗天民〔2019〕3号
区属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区社会组织2018年度报告书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提交的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提交2018年年度报告书。除社会组织负责人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外,年度报告不需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二、年度报告提交的时间
各社会组织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年度报告提交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请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指引的通知》(穗民〔2014〕366号)规定填报。
三、年度报告提交的途径
在提交时间内可直接进入天河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shehuizz.thnet.gov.cn/),登录系统后从“业务中心”依次点击“年度报告公示”-“2018年度报告提交(3月31日截止)”-“申请”-“申请办理”后填写年度报告。或从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社会组织业务办理(http://www.gzmz.gov.cn/gzsmzj/gznpo/gznpo_index.shtml)链接进入天河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填写年度报告书。
四、年度报告的审查形式和结论
社会组织提交年度报告书后,我局按规定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对内容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报告将予以退回,社会组织须重新填报。对年度报告我局不出具结论,不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
五、年度报告的公示
社会组织报送的年度报告经形式审查后,由我局在“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相关情况的处理
对发生不按规定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中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同时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七、问题咨询
社会组织在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系统技术故障,可咨询简美科技工作人员:电话020-87554998;其他相关内容可联系天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人员或查阅社会组织工作QQ群中共享资料的业务指引及其相关资料。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