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下称区档案馆)拟开展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采购项目,现向社会公开诚邀相关机构参与本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并通过区档案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内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投标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区档案馆87万页馆藏纸质档案进行整理、著录、标引、扫描、图象处理、数据挂接、存储、打印纸质档案目录等数字化处理,并可通过采购人指定的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管理和利用。(详见***1:用户需求书)
三、选聘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或者数据处理类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需有《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等条件下具有数字化加工相关***资质或具有计算机软件相关资质的数字化服务机构优先考虑。
5、近5年(即从2014年8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
6、投标人需有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经验。(数字化加工3年以上)。
7、投标人提供完成档案数字化服务所需的各种设备,如电脑、扫描仪、交换机、打印机、移动硬盘、刻录设备等;档案运送车、文具、装订工具、碳粉、复印纸等消耗品和数字化工作所需的软件系统。
8、投标人自身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工作人员完成本次数字化工作,不得把本工作转包给外机构,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不得频繁更换。
四、项目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工作周期为180个工作日。
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35000元。
七、报名提交材料
1、项目工作方案及《用户需求书》第一点第三款第五小点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简要说明介绍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5、投标人拟指派的档案团队成员名单、相关档案职称、培训合格成绩证明复印件。
6、近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7、报价承诺书(模板见***2)。
8、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承诺书。
9、近5年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承诺书。
10、***3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所涉及的材料。
11、项目报价材料。
上述1-10项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提交,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第11项材料一式一份,单独密封提交。所有提交的材料需在封面上注明“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第五期)采购项目”及公司名称。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9月19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7号7楼。
九、比选地点
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十、投标人确定方式
1、本次询价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比选原则。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并结合所提供的材料,综合评定,以综合比分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比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单位,并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参见***3数字化项目评分标准)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一、其他事项
1、联系人:聂先生、冯先生;咨询电话:020-81690503;020-81543923。
2、区档案馆将对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
***:1、***1 荔湾区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服务 (第五期)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pdf
2、***2 报价承诺书.pdf
3、***3 数字化项目综合评分标准.pdf
广州市荔湾区国家档案馆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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